關于推薦2022年度淮安市推動高質量跨越發展“城鄉建設類”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公示
根據《關于報送2022年度市委市政府表彰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擬對淮安市推動高質量跨越發展“城鄉建設類”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為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充分發揚民主,接受社會監督,現將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單予以公示:
具體名單如下
一、2022年度淮安市城鄉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承辦單位:淮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先進集體評選范圍:2022年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及其內設機構和非常設機構。擬推薦先進集體:
(1)淮安市農業農村局;
(2)淮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淮安市淮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4)淮安市漣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淮安市盱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6)淮安市淮安區施河鎮。
2.先進個人評選范圍:2022年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美麗宜居鄉村建設作出重大貢獻、取得突出成績的個人。擬推薦先進個人:
(1)沈洪全:淮安市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
(2)方世平:淮安市房屋安鑒中心綜合科科長;
(3)孫敏遠:淮安市房屋交易中心法制科科長;
(4)徐曙光:淮安市財政局農業農村處二級主任科員;
(5)夏廣溢:淮安市清江浦區住建局村鎮科科長;
(6)陳萬鵬:淮安市淮安區住建局城建科科長;
(7)張 亮:淮安市洪澤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8)紀書華:淮安市金湖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副主任;
(9)張鶴平:淮安市盱眙縣管仲鎮經濟發展和建設局局長。
二、2022年度淮安市城鄉建設(鄉村振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承辦單位:淮安市農業農村局
1.先進集體評選范圍:2022年農業農村工作推進力度大,取得突出成績的縣區有關部門和鎮(涉農街道)、園區、村黨組織。擬推薦先進集體:
(1)淮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淮安市交通運輸局;
(3)淮安市財政局;
(4)淮安市清江浦區和平鎮;
(5)淮安市淮安區車橋鎮;
(6)淮安市淮陰區南陳集鎮;
(7)淮安市洪澤區朱壩街道;
(8)淮安市漣水縣高溝鎮鹽店村;
(9)淮安市盱眙縣農業農村局;
(10)淮安市金湖縣農業農村局。
2.先進個人評選范圍:2022年為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農業農村發展作出重大貢獻、取得突出成績的個人,從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園區、農村基層干部中產生。擬推薦先進個人:
(1)張屯鑫:淮安市市委組織部組織處副處長;
(2)邵 雷:淮安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協調處(政治安全處)處長;
(3)趙志波:淮安市委宣傳部創建管理處三級主任科員;
(4)錢國文:淮安市農業農村局扶貧開發處處長;
(5)王大明:淮安市農業農村局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副處長、三級主任科員;
(6)王 震:淮安市氣象局黨建辦副主任(主持工作)、三級主任科員;
(7)倪一品:淮安市水利局入江水道管理所工程師;
(8)戴 強:淮安市清江浦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農水工程建設科科長;
(9)王 偉:淮安市淮安區施河鎮黨政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雙福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10)康健美:淮安市洪澤區農村財務輔導站站長;
(11)夏玲玲:淮安市盱眙縣古桑街道辦事處農村工作局局長;
(12)夏繼軍:淮安市淮陰區馬頭鎮人民政府太山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13)王漢利:淮安市漣水縣農業農村局綜合科負責人兼農村財務輔導站副站長;
(14)沈維湘:淮安市金湖縣呂良鎮沿湖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15)王后新:淮安市金湖縣生態環境局土壤科科長。
三、2022年度高質量推進大運河百里畫廊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承辦單位:淮安市委宣傳部
1.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對象為大運河百里畫廊規劃范圍內的各縣(區)委宣傳部及市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直有關成員單位。擬推薦先進集體:
(1)淮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淮安市交通運輸局;
(3)淮安市大運河辦;
(4)淮安市清江浦區委宣傳部;
(5)淮安市淮安區委宣傳部;
(6)淮安市盱眙縣委宣傳部。
2.先進個人評選范圍:對象為大運河百里畫廊規劃范圍內的各縣(區)及市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直有關成員單位從事相關工作的縣處級(含)以下在職干部職工。擬推薦先進個人:
(1)靳德勤:淮安市住建局黨委委員、市市政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2)謝亞軍: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
(3)左昊川:淮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市風貌處副處長;
(4)黃 瓊:淮安市財政局九級職員;
(5)張暢通:淮安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辦事員;
(6)吳慶章:淮安市大運河辦綜合處處長;
(7)于 云:淮安市大運河辦組織人事處處長;
(8)邵 峰:淮安水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9)孫其能:淮安市淮陰區委宣傳部三級調研員;
(10)許正文:淮安市洪澤區大運河辦(古堰景區管委會)主任。
四、2022年度推動高質量跨越發展河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承辦單位:淮安市水利局
1.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對象為參與河湖長制工作的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擬推薦先進集體:
(1)淮安市水利局;
(2)淮安市淮陰區水利局;
(3)淮安市盱眙縣水務局;
(4)淮安市金湖縣水務局;
(5)淮安市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2.先進個人評選范圍:對象為從事河湖長制及河湖長制相關工作的縣處級(含)以下在職干部職工。擬推薦先進個人:
(1)劉衛國:淮安市水利局農村水利與水土保持處處長;
(2)王 棟:淮安市供排水中心主任;
(3)宋 川:淮安市淮泗涵閘管理所所長;
(4)杜壯壯:淮安市水生態建設服務中心副科長;
(5)李 祺:淮安市清江浦區順河洞灌區管理所副所長;
(6)左亞軍:淮安市淮安區河長辦業務負責人;
(7)袁安全:淮安市洪澤區水利局局長;
(8)朱耀軍:淮安市漣水縣水生態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9)金文明:淮安市生態文旅區高鐵商務區辦事處河長辦辦事員;
(10)郝 鳳:淮安工業園區張碼辦事處河長辦辦事員。
對以上公示名單有不同意見者,請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17:30前,當面或署名書信、電話反映。
聯系電話:83661505(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察組)、83666502(市住建局組織人事處)。
接待來電、來訪時間:9:00-12:00;13:30-17:30。
聯系地點:建設大廈1409室、1306室。
淮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4月10日
來源:淮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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